最新公告: 中国移动(内部直招)   广州玖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宣讲会  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宣讲会   2014届就业与实习信息交流会   南菱汽车集团宣讲会   尚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宣讲通知   热烈欢迎锦龙汽车集团来校开展宣讲招聘活动(6月6日14点30分;1D204课室)   热烈欢迎广州市东山穗微通讯有限公司来校开展宣讲招聘活动(6月5日16:10起;2-205课室)  

当前位置: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就业信息网 >> 政策法规 >> 浏览文章
职校教师必须先进行企业实践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日期:2015年12月16日


教育部日前发布《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规定”),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规定中提到,职校专业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,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,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。

规定指出,组织教师企业实践,是加强职业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实行工学结合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,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。

规定明确,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,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。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、调研和学习。

在形式和内容方面,规定要求,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,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、工艺流程、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,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、操作规范、技能要求、用人标准、管理制度、企业文化等,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、新标准等。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,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、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、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、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。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。(记者张晓鸽)

 
上一篇:我国从明年开始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
下一篇:201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召开
 
最近更新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公布
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
人社部:坚持政府推动 促进农村贫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
201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
职校教师必须先进行企业实践
我国从明年开始建立未就业毕业生
教育部:明年起高校要设创新创业
大学生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
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

关于我们 | 广告服务 | 友情链接 | 服务声明 | 联系我们

Copyright © 2009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
联系电话:(020)22325959 传真:(020)22325956 电子信箱:gzxdxxjy@163.com 邮编:510663
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